吴江毕晟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(盛虹新生厂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的要求,我公司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。我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开展首轮清洁生产审核,为更好的达到节能、降耗、减污、增效的目标,公司决定成立清洁生产领导、审核小组,并确定职责和任务。
清洁生产审核旨在通过对公司基础资料和现场、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,提出和实施一批清洁方案,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清洁生产水平。审核工作计划于2021年12月结束。
现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进展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公司主要产品:印染布,设计规模为20000万米,2020年产品产量为16652.46万米。主要生产装置为:高温高压卷染机、定型机、 整纬机等,主要原辅料为染料、液碱及其他助剂等,2020年主要能源消耗为:电、蒸汽、天然气。
2020年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。
污染物排放情况
根据苏州市盛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20年3月30日对我公司废水进行采样检测(报告编号:(2020)盛环监(水)字第(0149)号),2020年8月28日对我公司有组织废气与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(报告编号:(2020)盛环监(气)字第(0435)号),2020年12月6日对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,((2021)盛环监(声)字第(0041)号),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。详见附件。
1、排放污染物名称:
(1)废水:COD、pH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色度、悬浮物、锑、硫化物、苯胺类;
(2)有组织废气:非甲烷总烃;
(3)无组织废气: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、氨、硫化氢、臭气;
2、排放方式:
(1)废水:接管排放;
(2)废气:有组织、无组织排放;
3、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:
4、结论:
(1)我公司废水排放其中pH值、C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总氮、悬浮物、色度、硫化物、苯胺类、锑排放浓度符合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4287-2012限值要求。
(2)定型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标准限值要求。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。
(3)无组织废气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标准限值要求;硫化氢、氨排放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93)标准限值要求。
企业名称:吴江毕晟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(盛虹新生厂)
企业地址:盛泽镇市场路
法人代表:周百年
技术咨询机构: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9日—2021年4月14日
吴江毕晟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(盛虹新生厂)
2021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