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虹集团有限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要求,我公司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。我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开展第四轮清洁生产审核,为更好的达到节能、降耗、减污、增效的目标,公司决定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,并确定职责和任务。
清洁生产审核旨在通过对公司基础资料和现场、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,提出和实施一批清洁方案,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清洁生产水平。审核工作计划于2020年12月结束。
现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进展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公司主要产品:化纤及混纺织物的印染加工,2019年产量:130678.2万米。主要生产装置为:溢流染色机、高温高压卷染机、常温常压卷染机、印花机、定型机等,主要原辅料为涤纶布、染料、助剂等,2019年主要能源消耗为:水、电、蒸汽、天然气。
2019年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。
污染物排放情况
根据苏州市盛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对我公司出具的废水检测报告(报告编号:(2020)盛环监(水)第(0144)号),2020年4月30日出具的有组织废气(定型废气)、无组织废气(环境空气)检测报告((2020)盛环监(气)字第(0096)号),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。详见附件。
1、排放污染物名称:
(1)废水:COD、PH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、锑、色度、悬浮物、苯胺类化合物、硫化物;
(2)有组织废气: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;
(3)无组织废气:非甲烷总烃、氨、硫化氢、总悬浮颗粒物、臭气
2、排放方式:
(1)废水:接管排放;
(2)废气:有组织、无组织排放;
3、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:
4、结论:
(1)我公司废水排放其中COD、PH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、锑、色度、悬浮物、苯胺类化合物、硫化物排放浓度符合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4287-2012限值要求。
(2)定型废气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标准限值要求。
(3)无组织废气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标准限值要求;硫化氢、氨、臭气、排放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93)标准限值要求。
企业名称:盛虹集团有限公司
企业地址:江苏省吴江区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
法人代表:唐俊松
技术咨询机构: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0年8月3日—2020年8月10日
附件:监测报告
吴江多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
2020年8月3日